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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昌武校长讲《做人》第12讲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

发布者:安庆市育才中学  发布日期:2015-10-22   浏览量:2819次  文字:[大][中][小]
 

当别人骂你时,你是拳脚相向,抑或忍气吞声;当别人打你时,你是以刀棍反抗,抑或屈膝求饶;当别人疯狂抢劫、盗窃时,你是视而不见,充耳不闻,抑或助纣为虐;当亲朋好友犯了法,你是全力包庇、窝藏,抑或是千方百计助其潜逃等等。这都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。作出正确的选择,你就有一个光明的前程;作出错误的选择,你就要铸成终身的大错,饱受牢狱之苦。门内和门外一把利剑分开,这把剑神圣不可侵犯,它就是法律之剑。

不以规矩,无以成方圆。家有家规,国有国法,法律是社会的经纬线,它理清了人与人,人与社会,人与国家的关系。

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在一个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制社会里,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任何人、任何集体、任何政党都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为所欲为。每一个公民,尤其是每一个学生面对纷繁芜杂的社会,面对血浓于水的亲情、友情,我们该如何处理呢?

首先是要知法。法律赋予每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,同时也赋予每一个人应该承担的义务,法律允许你做于国于家于人于己有益的一切事情;法律也禁止你做于国于家于人于己有害的一切事情。所以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你是一个自由的人,是天使;在法律不允许的范围内你是一个不自由的人,是囚徒。知法是做好事的前提,否则,就可能事与愿违,甚至制造悲剧。

好气人制造的悲剧

199910月深圳光明农场16岁的少女龙某,不满爸爸和哥哥的虐待,用毒药毒死了爸爸和哥哥,被抓到派出所后说:爸爸、哥哥好气人。毒死了亲人,竟不知道自己犯了罪,居然还要回家,还要去收拾房间,去打扫卫生。面对父兄的虐待,龙某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不受侵犯的人身权利,而她却没有这样去做,而是走向了极端,使用残忍的手段,既害死了亲人,又将自己送上了绝路。

好玩酿造的恶果

被害人章某与被告人梁某原是浙江省苍南县某中学的同班同学,两人经常一起玩耍,去年梁某经常用针刺、用蜡烛烧烫或用扫帚、铁锤敲打等手段,多次对章某进行殴打,并以叫朋友来毒打或带她去吸白粉等语言相威胁,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从章某身上勒索9500元用来挥霍。

正处花季的高中女生梁某在半年时间内,竟连续以要挟等手段,敲诈女同学章某的钱财近万元,近日,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警方讯问梁某的动机时,她竟然说好玩。好玩,可以敲诈;好玩,可以恐吓;好玩,可以虐待。可见,她对法律的无知到了何等地步。梁某作为重点高中的学生,处在人生的黄金时期,在家里是父母的期望,在学校是老师培养的人才。如能专心学习,遵守法律,克制自己的欲望,美好的前途不可限量,因为好玩,就以身试法,结果给同学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心灵伤害,给学校造成了恶劣影响,断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,击碎了父母望女成风的美梦,贪图一时的享受,付出三年的青春代价,难道不令人痛心吗?

同学之间,发生了争执,出现了矛盾,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。作为局内人,我们要深刻反省自己;作为局外人,我们应该尽力去帮助同学指明曲直,消除隔阂,化解矛盾,度尽劫波兄弟在,相逢一笑泯恩仇。否则,只能酿造苦果,害人害己。

好侠误了卿卿性命

19961216的浙江省乐清某寄宿学校发生了一起校园血案。15岁的陆甲(石帆乡某中学学生),听说同村伙伴陆乙(某学校学生)与同校学生张某发生口角并扭打的情况,陆甲为了哥们义气,两肋插刀,去报一箭之仇,而怒气冲冲来到该寄宿学校,对张某拳脚相加。张某见自己双拳难敌四手,便拔出携带的匕首,向陆甲刺去。陆甲因流血过多而死亡。姑且不说张某难逃法律的制裁,单说陆乙自己面对纠纷,本应自我检讨,严以责己,宽以待人,或求助于老师,或求助于家长,以求得帮助。但陆乙并未这样做,而是在错误的道路上迈出了错误的脚步。同时,陆甲面对同学的求助,不是理智地帮助同学分清曲直,化解怨愤,而是凭哥们义气,用暴力去解决矛盾。他的这一行为不仅没有化解矛盾,反而激化了矛盾,还搭上了自己的性命。这都是在错误的心理支配下的错误行动而导致的错误结果。

同学们,好气人的悲剧,好玩的恶果,好侠的血案,给我们深刻的教训:最该遵守的是法律,最不该亵渎的也是法律。它给我们敲响警钟,学习法律刻不容缓,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是多么重要!

我们要学法。学法是前提,守法是目的,作一个守法的人是社会对人的最基本要求。面对亲情友情,面对矛盾冲突,有人作出了错误的选择,而贻害了自己的一生;而也有人作出了明智的选择,为我们做出了榜样,为世人所称颂。

舍情取义,大义灭亲

据报载,1999年河南一位考取上海某重点大学的高三学生张大军,获知弟弟犯有偷窃4万元巨款罪行后,没有犹豫,而是配合警方,查找弟弟的踪迹,将弟弟缉拿归案。

一边是亲弟弟,一边是法律,作为兄长,张大军作出了正确的选择,从表面上看是不义之举,实际上是大义灭亲,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又减轻了弟弟的处罚。到归案时,弟弟仅花了一千余元赃款,大部分赃款得以追回;二是弟弟案发时不满十八岁;三是大军大力的协助。这三点无论在客观上,还是主观上都为弟弟争取到了宽大处理的机会。

平生不做亏心事,不怕他人夜敲门。守法,一是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,增强是非观念。二是要清除自身的邪恶心理,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。林肯曾说:法律是显露的道德,道德是隐藏的法律。法令行,则国治;法令弛,则国乱。我们一方面要遵守法律,另一方面也应运用好法律,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。守法是自己的责任,用法是自己的权利,因为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

北大博士生状告北大

如果千辛万苦考进名牌学校,勤勤恳恳读完所有功课,费尽心机写出毕业论文,可是,没有任何原因,却得不到本应得到的学位证、毕业证,怎么办?他并不是去报复,以泄私愤,而是勇敢地拿来起了法律武器。他就是刘燕文。

刘燕文面对的是我国的最高学府,状告的是曾经呕心沥血辅导过他的导师。一日为师,终生为父。但面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,他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,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和权益。法律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。

同学们,法律是无情的,法律是公平的,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,法律制度日益完善,法制秩序进一步健全,一个法制社会的春天已经来到了,让我们张开双手,去热情地迎接,深情地拥抱她吧!同学们请记住:

我劝同学多学法,明理知法莫逞霸。人生自古理能通,至今未闻恶可达。

违法犯罪事莫做,行善修身德可化。心正毋虑影子歪,有理合法行天下。